自己申购的2万元基金大涨,眼看着近万元的收益就要到手了,却被告知当初申购交易并没有成功,一怒之下,这位"基民"把代销基金的银行告上了法院。
2007年4月23日,张某在某银行购买了2万元的建信恒久价值基金,当日该基金净值为每份1.1406元,银行为他办理了申购手续。5个月之后,眼见自己申购的基金净值每份已经达到1.7069元,算算这时候可以净赚近万元,于是张某赎回该基金。
兴冲冲去办理的时候,张某却被告知申购委托并没有成交。张某一气之下将银行起诉到市中区法院,要求银行赔偿他应获得的基金收益。
法院认为,根据基金交易规则,基金认购人提出认购申请后,交易是否成功,应以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,而不能以银行的代销合同签订与否为准。基金认购人在基金代销银行办理完申请后,应及时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确认信息,以确定交易是否成功。
在查明事实后,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。(记者沈玉杰通讯员张玉亮梁伟)